人才招聘 . 联系我们
  通知公告
  通知公告列表

产业经济研究院 关于修订奖学金评审计分若干规定的通知
 
[发布时间:2021-11-03 16:58:04] [访问量:]

产业经济研究院

关于修订奖学金评审计分若干规定的通知

为了做好研究生各项奖学金的评比工作,20211012日召开奖学金评比工作总结大会后,我院于2021113召开研究生奖学金评审总结暨修订大会,全院教师参会。经会议讨论,一致决定修改产业经济研究院奖学金评审计分细则(见附件)。

特此说明!


产业经济研究院

  2021113

附件:

产业经济研究院关于研究生国家奖学金、省政府奖学金、学业奖学金评审计分的若干规定

2021修订稿)

为了有序做好研究生国家奖学金、省政府奖学金评审工作,经院会研究,对项目计分作出如下规定:

若科研成果为合作成果,按科研处规定计分办法确定得分结构。

二、在《江西经济分析》、《发展与改革研究》、《江西战略性新兴产业研究》等内部刊物上发表的研究报告每篇计10分,且限1篇;获得省领导肯定性批示的报告每篇计60分,获得省领导一般性批示的报告每篇计30分,不限项。

、研究生发表的论文存在多名作者的(导师非第一作者),分值按科研处成果计分分配系数计分。

四、,参加一项10万以上经费的横向课题计10分,累计不得超过30分。

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课题视为校级课题。

数学建模竞赛、挑战杯竞赛获得国家级奖励者(以参加活动时间为准),一等奖计100分,二等奖计90分,三等奖计80分;省级一等奖计60分,二等奖计50分,三等奖计40以团队形式参赛,排名不分先后者,参与者平均分配相应分值。

华创杯”市场调查分析大赛按数学建模竞赛的计分标准*0.5系数计算分值。

文献综述大赛、产业分析大赛获奖者,一等奖计30分,二等奖计20分,三等奖计10分。

研究生院颁发的奖励视为院级奖励(以获奖证书所盖章为准)

院里举办的各类体育赛事,获奖无论等级、单人或集体,均按院级荣誉奖励标准,每人计2分。

学习标兵、科研标兵等按照校级一等奖计分 

硕士研究生班长、校会和研分会主席和副主席,学生工作加满30分。研一的时候作为校会的部门主要负责人并且拿到聘书(比如校会各个部门的部长和常务副部长)加20分,其余的副部长加10分。分会各部门的干事同样是加10分。

博士研究生班长由于学生少,公共事务相对较少,所以在社会工作栏目上15分。

专业技能证书必须是在评审期间内获得,方能加分;单科考试通过不加分。

学生参与研究生以下层次的竞赛,所获奖励不加分。

参加各类竞赛所获奖励,按《江西财经大学大学生学科竞赛项目级别认定办法》,

(一)国家级项目认定

1由教育部或同职级行政主管部门、团中央主办的学科竞赛;

2由全国性一级学会主办,且在所在学科或行业具有较大影响力的学科竞赛(需提供证明材料);

(二)省级项目认定

1由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主办的学科竞赛;

2由教育部或同职级行政主管部门、团中央的直属单位主办的学科竞赛;

3由省教育厅或同职级行政主管部门、共青团省委主办的面向全省及以上范围的学科竞赛;

4由全国性学会(含二级学会)、区域性行业协会等主办的学科竞赛;

(三)校级项目认定

1由省级学会及行业性协会等主办,面向全省及以上范围的学科竞赛;

2由企、事业单位或校企联合主办,面向全省及以上范围的学科竞赛;

3由省厅级以下政府部门主办,面向全省及以上范围的学科竞赛;

在推荐国家奖学金和省政府奖学金人选时,符合参评优先条件的人员中,已发表CSSCI刊物的优先于发表视同CSSCI刊物的。

所有获奖以正式文件或证书上所注明的日期为准,在评审期内方为有效。

其他在《江西财经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评选指标体系(学术型)》及本规定中未明确计分的项目,其计分由奖学金评审小组审议决定。

十、本规定适用于产业经济研究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、省政府奖学金、学业奖学金评审,其他类奖学金评审参照本规定执行。

二十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。
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产业经济研究院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2021113



Copyright@ 2016-2020 江西财经大学产业经济研究院 All Rights Reserved 师德师风举报电话:0791-83816310 举报邮箱:yj_cheryl@163.com
联系电话、传真:0791-83816310 邮编:330013 邮件地址:cyjj901@jxufe.edu.cn